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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实名应者寥寥 专家称"征税"和"自愿"是关键
发布于:2010/7/9 15:49:10   点击率:3697

7月1日消息 距离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刚好过去了一周时间,但从全国各地工商局反馈的数据来看,《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还是遭遇了种种难题,全国范围内,只有零星的商户在试图按照《办法》规定申请,而在全国很多城市,应诏者均为零。

为加强对网店经营者的信用监管,规范网店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国际工商总局从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个人开网店要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被称为“网店实名制”。《办法》也被业内戏称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正式进入到“实名制时代”、“收税时代”。

而从网店主们的反应来看,“网店新政”虽已实施多日,但绝大多数网店主还处于观望状态,因为,《办法》并没有对他们的正常运营带来什么影响,难道,《办法》又将像两年前北京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一样,慢慢沦为无用吗?

现状:工商执照注册应者寥寥

从各地的反应来看,目前的原则基本上是,可以办理,但不强制办理。据悉,全国各地工商部门目前都在着手起草本地区对《办法》的实施细则,预计最快也要从下月才开始办理网络经营的营业执照。

记者从山东工商局了解到,“网店新政”实施已近一周,山东省工商系统尚未接到一份此类登记申请。 而在广州、湖北等地,当地工商部门也表示,注册申请者不是没有,前来电话咨询的人也很多,但大都是仔细询问了一下《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基本上还没有申请的意向,因为注册与否本身也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网店的正常运营。

对此,北京工商部门有关人士结合“办法”如此解释,“个人网店实名制”并不等于“强制办理营业执照”。按照“办法”,网店店主应当主动向淘宝网、阿里巴巴、联通、移动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提交个人真实信息,此举意在强化网络交易平台对网店店主的审查责任。但是,实际上,如淘宝、拍拍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在《办法》出台之前,就已经率先要求网店主在注册的时候需要提供个人准确真实信息,可以说,早已实现“实名 制”。淘宝网的“三方实名认证”,不仅要求卖家提供身份证信息,还必须上传银行卡信息,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进行验证否则一律不予办理,而此举也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可以说,在一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实名制早已在潜移默化中行进了很久。

另外,“办法”中并没有强制个人网店经营者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强制办理营业执照的条款,也就是说,现阶段,办不办营业执照,完全取决于网店店主的“自觉自愿”。

专家解读:“征税”和“自愿”是决定因素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电子商务分析师方盈芝表示,按照《办法》办理工商执照,决定因素主要还是存在于“征税”和“自愿”上。

方盈芝认为,首先,担心征税的卖家很多,而工商部门也没有明确对此说明,安抚人心,在不办理执照也能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没有人会愿意去冒着被“征税”的风险去办理。

另外,《办法》中也并未有说明具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进行工商注册,这需要卖家自愿登记注册,而且也没有说明如果工商注册了会带来什么优惠,所以一没强制,二没多大关系自身利益,所以登记的主动性自然不高。

而记者在咨询淘宝的一些网店商户们时,他们表示,在没有影响到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目前最实际的做法就是观望,另外,会做好另一个心理准备——从工商部门的规定来看,一旦被要求在工商局登记,就需要交税了。因 为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必不可少的一个要求就是办理税务登记证,购买发票。也有网店主表示,网购的交易量逐年猛增,指望不被收税是不可能的。他认为,可以理解政府为规范电子商务市场做出的努力,不过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税率和征收办法,应该从扶持电子商务的角度出发,对中小经营者优惠或减免税费,以达到 既规范网络交易,又平衡各方利益的目的。

本文转载于:http://news.iresearch.cn/0200/20100709/118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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